瀼渡镇加强养殖疫情安全和防疫工作

22.10.2016  03:06

      10月19日,镇主要领导牵头,与分管农业领导、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畜牧工作人员一道实地督查辖区20多个规模养殖企业(场、户)的养殖情况,查看了养殖档案和周边环境、并就落实加强疫情安全和环保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做好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二、动物的调动要严格按照程序备案,严防外来动物疫病流入我辖区,引发重大动物疫病;

三、各畜禽养殖户要切实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假劣抗菌药、禁用兽药,严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物,水产养殖中严禁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用化合物。要严格执行休药期,规范填写兽药使用记录,要做好环保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严禁动物排泄物及病原微生物环境污染。

四、要在居民区内自觉控制动物饲养量,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引起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