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湛普镇四举措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2.02.2016 13:2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原则,全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对全镇矛盾纠纷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对一般性能够当场调结的纠纷,要当场调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镇联合调处室的作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调处,努力做到“小纠纷不出社(组),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纠纷不出镇”的目标,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健全调解信息网络。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注重发挥调解组织网络作用,及时掌握纠纷动向。通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等基层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把触角延伸到全镇各个角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提出预警工作信息,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镇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四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田间地头、集贸市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调解案例,将政策法律宣传融入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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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016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