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渝北工厂事故致4死8伤,8人被建议追究刑责!

27.12.201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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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长安汽车渝北工厂

4·11”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4月11日21时54分,重庆通用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承接的渝北区长安汽车渝北工厂C206搬迁及C207建设工程在拆除钢桁架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 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12.2万元。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整改防范措施。

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

钢桁架拆除时手拉葫芦布局不合理,致使手拉葫芦受力不均衡;吊带捆绑位置及捆绑方式不当,致使吊带承载能力下降;工人操作下放手拉葫芦不同步,加剧受力不均衡、增加动载荷,引起吊带断裂、钢桁架整体坍塌,是本次起重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

● 间接原因

1. 通用机械 公司 违反施工组织程序、技术管理规定;项目未对施工现场实施有效安全管理,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

2. 联盛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监理、编制相关文件及审查相关资料。

3. 长安汽车渝北工厂 违规组织施工作业;未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施工单位在厂区施工进行有效安全管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违规吊装拆除作业的安全隐患。

处理建议

● 建议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陈某,钢桁架拆除作业现场指挥人员。陈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本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已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对其免于责任追究。

● 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杜某某通用机械公司第一项目部部长,事故项目负责人。邓某长安汽车渝北工厂制造处PE板块工程建设室工作人员,C206搬迁及C207建设工程项目团队的计划管理专员,具体负责该项目的总体协调推进。杜某重庆和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事故工程现场负责人。刘某联盛公司驻长安汽车渝北工厂C206搬迁及C207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该工程项目监理全面工作。代某联盛公司驻长安汽车渝北工厂C206搬迁及C207建设工程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饶某C206搬迁及C207建设工程通用机械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姜某长安汽车渝北工厂制造处PE板块工程建设室职工,协助邓川负责事故项目的总体协调推进,邓川缺位期间,由姜文博组织召开“施工早会”,安排相关工作。向某重庆和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事发现场管理人员。

● 建议由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给予责任追究的人员

金某某通用机械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技术、安全及项目管理工作。潘某某通用机械公司工程管理中心高级经理,负责组织开展工程管理中心工作。

● 建议由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责任追究的人员

叶某某长安汽车渝北工厂制造处PE板块负责人,渝北工厂C206搬迁及C207建设工程项目团队的项目管理经理。孙某某

长安汽车渝北工厂焊接一车间主任。

黄某某长安汽车渝北工厂安全环保处整车工厂安全室安全工程师,具体负责办理相关方(施工单位)入场作业的审核把关工作。王某某渝北工厂C206搬迁及C207建设工程项目团队的现场技术工程师。张某某长安汽车渝北工厂焊接一车间安全员。黄某某

长安汽车渝北工厂焊接一车间安全员。

段某某

长安汽车渝北工厂副厂长(分管制造处和物流处),渝北工厂C206搬迁及C207建设工程项目团队的项目总监,全面负责该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 通用机械公司联盛公司长安汽车渝北工厂

个人 刘某某通用机械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雷某某联盛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范某某长安汽车渝北工厂党委书记、厂长,该工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其他处理建议

1.建议由 联盛公司 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建议由 通用机械公司 按照合同约定对和远劳务公司进行责任追究。

原标题:长安汽车渝北工厂事故致4死8伤,8人被建议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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