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局加强农村户外广告监管

20.03.2016  10:24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户外广告监管力度,规范户外广告发布行为,长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广告法》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精神,采取四项举措,加大宣传力度,突出监管重点,适度规划引导,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规范农村户外广告发布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广告市场主体90余户,整改农村户外广告6处。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以日常巡查和3.15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长寿电视台、长寿日报等媒体,加大对新《广告法》、新《重庆市户外广告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自律意识,自觉规范户外广告发布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发现一起,举报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违规户外广告“无处遁形”。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行政指导。认真做好户外广告登记及归案工作,分别设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本台帐,做到一户一档,实施动态监管。强化基层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把规范户外广告作为日常巡查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基层所承担起广告监管主力军的责任,完善巡查制度,将户外广告监管责任按片区划、落实到执法人员,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深入广告经营单位,强化行政指导,从源头抓好广告经营者监管,深入广告经营单位,指导建立内部广告制作发布管理制度和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加强广告经营者的内部监督。

三是适度规划引导,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街镇政府等单位联系,采取联合监管形式,通过规划引导合理利用农村空间资源,对现已存在的户外广告位进行有序管理,提高农村户外广告水平和档次,促进农村市场繁荣发展。

四是突出监管重点,形成常态机制。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加强对农村户外广告巡查,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开展定期监管,对于普遍性问题,及时发现并向上级反映,集中力量进行整顿。以金融类、保健食品、药品等虚假违法户外广告为重点,在重要节假日和赶集日加强对农村户外广告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户外广告行为。加大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对严重违法户外广告进行立案查处,促进广告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根据监管巡查及违法广告整治结果,及时客观的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曝光虚假违法广告。(长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