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法院建立办案攻坚长效机制顺利完成年度结案目标
10.02.2017 12:07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层层落实责任,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督导小组,加强对攻坚结案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与指导。领导小组定期对审判执行各部门收结案情况进行巡查,查问未结案的主客观原因,对重大复杂案件、集团案件进行精准分析、专项督导,确保结案工作高质高效。
二是强化综合调控。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注重综合调控,宏观上结合硬性任务指标与审执实际情况,制定以强带弱、均衡统筹的差别化结案指标,将执行部门任务结案率略微下调、审判部门任务结案率小幅提高。第三、四季度,审判、执行部门的结案率任务分别为85%、76%,87%、93%。微观上建立定额定量机制,对各部门人均月度结案数设置下限,如执行局人均5件/月、民二庭人均8件/月、其他庭室人均6件/月。依托审判管理大数据平台,由审管办每月对收结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未完成阶段结案任务部门,提醒部门负责人注意质量、紧抓数量。
三是强化时限监管。注重内外结合发力,对内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审限意识、结案意识,激发干警内在积极性、自觉性,要求干警变被动结案为主动结案。对外建立未结案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采取严把法定事由审批关、规范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流程、完善案件请示汇报制度、落实督查督办、厉行绩效考核等措施,避免案件久拖不决。2016年,该院每月长期未结案始终控制在5件以下。
四是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制度,由审管办对收结案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每周在内网公示通报。每月要求未完成结案目标的部门进行情况梳理、说明未结事由、拟定结案计划,并由分管院领导督促指导;在季度质效分析会及全院大会上,责令未完成任务目标的部门就未结原因、办理进度作出说明,并针对性提出督办意见。2016年,3名部门负责人在全院大会上对未完成结案目标作情况说明。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由分管院领导对未完成季度结案目标、结案率无显著提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采取办法、紧抓结案。建立双重考核机制,对未完成结案目标的部门及分管院领导予以绩效惩戒。根据审理持续时间与审限比、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数、执行结案率等指标分值情况,对未达到满意值的部门予以质效惩戒。切实开展督查工作,对因工作懈怠、疏忽错漏等因素导致案件未结者按相关规定处理。2016年,共约谈部门负责人3次,对相关部门及分管院领导扣发工作津贴28人次。 来源:武隆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本文来源: 法院
10.02.2017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