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闯红灯行人 宾利与大众擦挂估损2.4万

18.09.2015  08:57

民警在车祸现场进行处置。 警方供图

保险公司初步估计宾利损失2.4万元。

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报道

前天,江北鸿恩寺立交附近,一辆宾利跑车为避让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行人,与一辆大众轿车发生擦挂。据保险公司初步估计,两车损失分别为2.4万元和900元。闯红灯的行人也被江北警方罚款5元。

为避行人宾利撞了

前天下午2点半,江北交巡警渝澳大队民警在鸿恩寺立交进行行人通行秩序整治行动。此时,一辆蓝色宾利欧陆跑车从观鸿大道正常左转进入匝道后,发现前方一名中年男子闯红灯横穿马路。

宾利车向右猛打方向,避开行人,却擦挂到右侧一辆大众轿车。闯红灯的行人吴先生被吓得尖叫,民警立即上前处置。

民警先对现场进行取证,然后让两车移至安全地带停放,等待处理。同时,民警要求行人吴先生暂时不要离开,等待处罚。

经查,宾利车右侧翼子板及车门被擦挂,保险公司初步评估损失在2.4万元左右;而大众车左侧后车门被擦挂,损失大约900元。

从这辆宾利车的车型来看,属于豪华硬顶跑车。重庆晨报记者在网上查询到售价在300万-500万元。

行人被交警罚5元

行人吴先生听到损失金额后,承认横穿马路,但表示自己和事故无关。

民警调查后,告知宾利车驾驶员冯先生在该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并对其避让行人的行为表示肯定。

不过,冯先生却认为,行人吴先生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查警官表示,吴先生在该起事故中负有一定间接责任,对于间接责任人,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索赔,至于法院是否支持其索赔,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同时,民警告知吴先生,其闯红灯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对吴先生的违法行为处以5元罚款。

警方提醒>

车应让人 人应守规

在这起事故中,宾利车驾驶员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应该对行人进行避让。”民警介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时,必须要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对此,民警提醒驾驶员,路上行驶一定要多观察,缓慢行驶。

同时,民警提醒广大行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民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微博互动

@重庆晨报

@最后十公里靠自己:应该规定行人闯红灯后果自负,绝对没人闯了。

@成府路口娚:不管什么条件下,机动车都要避让行人。

@小小小雪嘚:究其因是行人,行人理因负全责。若5块能解决这起交通事故,那么,今后的交通乱象会屡见不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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