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 这家开发商被约谈!
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难道开发商签的阴阳合同?纸质合同与网签合同内容不一致!”近日,冉先生向阳光重庆反映了自己遇到的难题,希望得到帮助。
2020年国庆节期间,冉先生购买了黔江区状元府10号楼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117.31平米,套内面积92.61平米,总房价744919元。
2021年2月接房后,冉先生用手机扫描合同背后的二维码,查询房屋网签时,傻眼了,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均少了5个平方!
网签备案合同内容
网签合同内容显示:建筑面积112.31平方,套内面积87.81平方。
经转办,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冉先生投诉内容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2020年11月12日,重庆壹唐地产有限公司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其与状元府10号楼业主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备案(备案文书号:黔江市监合备字〔2020〕14号)。 经查询其备案合同和其与业主实际签订的合同,发现其备案合同与实际签订合同有差别,主要是合同附件中有关房屋面积的约定内容不一致。
根据调查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壹唐地产有限公司开展了行政约谈,作出以下要求:
(一)要求重庆壹唐地产有限公司将《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合同文本重新申报备案。
(二)要求重庆壹唐地产有限公司尽快妥善处理与状元府10号楼业主有关《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合同内容涉及的纠纷事项。
接下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针对重庆壹唐地产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进行依法审查,如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条款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
8月18日,阳光重庆致电重庆壹唐地产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确实存在状元府10号楼备案合同内容与实际签订合同房屋面积不一致的情况,原因是状元府10号楼预售后,开发商进行了调规。对于实际减少的房屋面积,重庆壹唐地产有限公司已进行了赔偿。对于是否已将合同文本重新申报备案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未给予明确回复。
据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关于状元府10号楼面积差的赔偿问题,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组织多次协调,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部分业主已将开发商重庆壹唐地产有限公司诉讼至法院。
原标题:这家开发商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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