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阶梯气价听证方案公布 6月21日召开听证会
市物价局一并公布了40名听证参加人和20名旁听人员的名单,详细名单可在重庆价格信息网( www.cqpn.gov.cn )查看。听证参加人中16名居民生活用气用户代表及20名旁听人员,是在重庆市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从网上自愿报名者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产生的。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是贯彻国家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决策部署,促进天然气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措施。中央及国家有关部委均要求全面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有助于利用价格信号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是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市物价局将于6月1日起在重庆价格信息网设置意见征集专栏,广大市民可以通过专栏对价格听证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拟定的两套阶梯气价听证方案
方案一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第一档年用气量为0-400(含)立方米,覆盖85%的居民家庭,第二档年用气量为400-660(含)立方米,覆盖97%的居民家庭,第三档为年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
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采暖期用量,不含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第一档采暖期采暖气量0-1200(含)立方米,第二档采暖期采暖气量为1200-2000(含)立方米,第三档采暖期采暖气量为2000立方米以上。
各档气价比价为1∶1.1∶1.3,一档气价不作调整,二、三档分别加价0.17元/立方米、0.52元/立方米。
方案二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第一档年用气量为0-500(含)立方米,覆盖93%的居民家庭,第二档年用气量为500-660(含)立方米,覆盖97%的居民家庭,第三档为年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
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采暖期用量,不含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第一档采暖期采暖气量为0-1200(含)立方米,第二档采暖期采暖气量为1200-2000(含)立方米,第三档为采暖期采暖气量2000立方米以上。
各档气价比价为1∶1.1∶1.4,一档气价不作调整,二、三档分别加价0.17元/立方米、0.69元/立方米。
注:主城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标准为1.72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