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五举措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
10.08.2015 13:03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提高认识和把握化解矛盾的能力。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提高完善的指导思想,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审判专家、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登台授课,向广大法官传授经验,提升干警抓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统筹辩证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2015年先后组织50余名干警分赴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努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抓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求干警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直达要害,准确理解和把握当事人的诉求,有的放矢开展审判和矛盾化解工作,用统筹的、历史的、辩证的眼光看待和解决问题,要求干警善于区分各种纠纷之间的共性与个性,从整体上把握案件处理结果的妥当性和公正性,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佳切入点,更好地化解矛盾。通过一线磨砺计划,实现全院新招录干警在人民法庭的全员轮岗,使干警办案接地气、懂民情、善调解,不断提升干警司法技能。
二是培养学习调研意识,提高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以“建学习型法院、做学习型法官”为目标,支持干警参加各种高层次学历教育,培养干警主动学、善于学、勤于学的良好风气,提升干警的理论素养、知识储备、经验智慧,使案件的处理结果更符合法律本意和社会发展方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年来先后有13名干警参加了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习。强调调查研究是深入剖析司法问题、务实解决司法难题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调研工作,不断完善调研保障机制,制定《调研工作管理办法》,从机制建设、目标任务、人才培养、全员参与、奖罚激励等多个方面加大对调研工作的保障力度,提高干警理论探索、调查研究的积极性。大力加强调研平台建设,组织成立“法律适用研究会”,为青年法官、业务骨干探讨交流提供沟通平台;坚持每季度开展“青年法官论坛”,邀请法学教授来院交流授课,为法官积淀理论功底,了解法学最新成果提供了窗口平台;在法院内网开设法官文苑、法官论坛、业务研讨等栏目,为干警交流学习心得、加强司法实践研究等提供了空间平台。
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组织监督,提升业务能力。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机制,加大对案件的审判管理、法官的从业管理、法院的组织管理力度,通过对案件、对人员、对审务的全方位监督调配,及时发现审判管理漏洞、队伍发展不均衡、人员机构配置不合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绩效管理机制、干警从业培训机制、工作态势预警机制,努力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对各部门、干警进行绩效考核,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认真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深入挖掘开庭审理、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庭审程序不严谨、裁判文书格式混乱、说理不透切等问题,认真进行归纳梳理反馈,为干警提供方向指引和参照标准。建立代表监督常态化机制,坚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活动,让他们面对面监督法官、零距离参与庭审,督促法官及工作人员自觉强化庭前准备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有效推进法官庭审技能和司法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
四是坚持信息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随时记录、全程留痕、动态跟踪、开放透明的特点和优势,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对司法行为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司法权滥用的行为。统筹把握司法办案规律与信息化建设规律,推动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办案的融合。发挥信息技术监督管理的优势,完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加强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出轨,提升司法质效。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推进阳光司法;运用信息化手段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低廉、更个性化的诉讼服务,让群众尽可能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的方便和温暖。运用信息技术扩大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发挥新媒体即时互动、实时参与功能,让群众在参与互动中增强对司法的信心。
五是坚持服务意识法治化,提升司法服务群众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切实促进公正司法。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确保法官把法治意识内植于心、外践于行,真正做到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案件的立案、查询、调解、接待、申诉、执行等多项程序性工作,均可顺畅流转,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坚持开展院领导定期接访、约期接访、带案下访,每日安排一名院领导在诉讼服务中心接访区接待来访当事人,畅通诉求表达收集渠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官的职业操守,教育干警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自觉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加强司法廉洁教育,不断强化执法人员廉洁司法意识,加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引导法官内外兼修,廉洁自律,树立公道正派、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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