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内外合力强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权益

03.11.2016  14:42
  彭水法院以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为立足点,以教育农村留守儿童为着力点,以服务农村留守儿童为延伸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内外合力强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今年以来,审结涉及农村留守儿童民事案件30件,其中判决16件、调解9件、当事人主动撤诉5件。

  一是提高审判效率,依法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针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利益,特别是急需治疗费的赔偿案件以及急需生活、学习等费用的抚养费案件,建立快速审结机制,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司法救助机制,依法采取及时有效减、免、缓诉讼费措施,对暂时不能执行到位急需费用依法进行司法救助。

  二是建立健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工作机制。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指示精神,加强与妇联、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医疗部门、社会团体沟通衔接与联动配合调解,使大量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纠纷不用进入司法程序就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邀请妇联干部、教师队伍中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充分发挥妇联干部和教师的优势,做好法制教育和调解疏导工作。

  三是强化预防为先,创新开展法制宣传。改变传统的法制宣传方式,在继续大力开展以往的“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活动基础上,加大针对性,到部分乡镇、村社学校设立法治辅导站,由学校聘请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大力开展“法制第二课堂”活动,更多、更深地教育农村留守儿童。

  四是建立定期回访机制,保障抚养费及时执行到位。在案件审结后,定期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引导农村留守儿童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跟踪抚养费等执行进度,对暂时不能执行到位急需费用依法进行司法救助。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