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法院“四个不断”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4.03.2017  14:01
  市三中法院以“四个不断”积极探索实践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办法(试行)》、《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及人数确定办法(试行)》、《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办法(试行)》等13项制度,并适时总结经验,不断调整完善,内容涉及合议庭人数、随机抽选程序、误工误餐补助报账程序等12处。

  二是不断探索参审机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理顺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逐步探索形成“承办人申请—陪管科抽选—业务庭使用”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试点以来,100名人民陪审员中已参审人民陪审员达66人,有序参加各类案件陪审36件。探索使用“大合议庭”组成模式审理案件30件,其中以“3+2”合议庭组成模式审理的案件6件,以“4+3”合议庭组成模式审理的案件24件。不断修正事实问题清单,按照诉讼类型先后形成3类9种事实问题清单。

  三是不断指导自主管理。2016年中旬,成立由1名主任和4名委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指导自主管理委员会召开季度会议2次,组织发放《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读本》、《人民陪审员民事庭审读本》、《司法文件选》等书刊、文件10余次,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次数台账》、《人民陪审员补助费报账登记表》等6册,指导协调人民陪审员分组开展学习培训3次。

  四是不断增强履职保障。组织100名人民陪审员开展集中学习、观摩学习、跟案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履职能力。建立各类电子台账,依托自主开发的人民陪审员参审随机抽选系统,按照案件信息、人民陪审员信息等内容,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作《人民陪审员履职评价表》,坚持“每案一评”、设定5步考评程序、11个考评项目综合考评。经考核,人民陪审员在2016年全部为称职,其中评选出优秀人民陪审员10名。落实人民陪审员专项预算经费200万元,坚持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费、误工费、餐饮费以及交通补助费。 来源:市三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