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坚持“四个精细”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结构性布局
28.03.2016 16:35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精细配比进一步优化审判组织。推行一个审判庭即一个合议庭的组织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动态分析全院案件结构、人案配比关系,评估现有各合议庭及法官的工作量饱和度,合理配备审判团队力量,实现审判组织扁平化管理,切实提升工作效率。该院现配备10个合议庭,每个审判团队配备法官4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2名。
二是精细研判进一步完善分案机制。根据配置的审判资源力量调整各合议庭受案范围,在确保家事、商事、环资、再审等案件专业化审判基础上,由立案庭根据各合议庭收结案情况进行均衡、随机、动态分案,改变原合议庭固定承办某一类型案件的传统模式,实现办案压力相对均衡,激发审判团队整体活力。
三是精细指导进一步强化案件分流。认真开展案件结构的摸底排查,实行随机分案为主、专业化分案为辅,严格承办法官变更和“简转普”等程序转化,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召开辖区两级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推进会,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简单民事案件明确强制适用原则,严格程序转换审批,加强督促指导,每半月通报一次基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对适用比例超过80%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适用情况不佳的给予重点督导。
四是精细管理进一步促进审判事务集约化。在立案庭设立审判服务中心,实行专门人员与各合议庭相对固定人员相结合的方式,集约化开展司法鉴定、案卷归档前的集中扫描上传、卷宗装订、文书送达等审判辅助事务,实现审判核心工作与辅助事务分离,确保法官集中精力审理案件。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本文来源: 法院
28.03.201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