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集中整治新老城区工地运渣车辆

28.01.2015  21:00

为严控县城扬尘污染,规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近日,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并落实四项措施集中整治新老城区工地运渣车辆。

一是强化宣传动员。实行“三进”,印发方案和通告到进企业、进工地、进驾驶室;开展调查,对所有工程运输车及其驾驶人员的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对符合要求的工程运输车辆发放施工运输通行证;开好会议,组织召开工程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动员会议。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按照职能范围立即督促所有在建工地修建冲洗池、沉沙井,坚决杜绝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冒装运行;所有在建工地必须设置围挡,距离主干线100米以上的在建工地需设置两个及以上的冲洗池,连接主干线的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最大限度保障道路清洁。

三是强化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人行道设置、工地道路硬化、道路照明设施、路面损毁修复等工作。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由相关单位抽调专人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冒装撒漏、不按规定时间和规定线路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辆,坚决查扣无通行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辆。对顶风违法的车辆、企业坚决顶格处理。

五是强化工作督查。由县政府办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凡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工作不力,配合不好,影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是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治行动后,采取定期整治、形成常态。坚持堵疏并举、标本兼治、管理与处罚并重。进一步规范施工工地管理,逐步建立责任主体明确、管理处罚到位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