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集体资产用于集中经营:资产年年增值 村民年年分红
春节前夕,江津区德感街道高桥溪村第四村民组的曲房经济合作社召开一年一度的集体经济经营利润分红会。合作社成员段晓容收到了一笔6000元的分红款。
这笔分红款是她家3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7年的分红收入。
同天,这个村民组有50多户村民、共198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银行卡上,分别收到了2000元的分红款。
而同在这个村民组内,尚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却只能“干瞪眼”,看着别人年年分红。
这是为什么?
50多户村民签名不分集体资产而进行集中经营
“今天的高桥溪村,是10多年前由几个村合并而成。”高桥溪村党委书记李文明说,而第四村民组是由当时的巴山村第七、第八村民组合并的。
“既然现在同是第四村民组的村民,为啥有的能够年年从集体经济中分红,而有的不能?”记者向李文明问道。
“这得从当时两个村民组村民的不同观念和做法谈起。”李文明讲起了往事。
2003年,在村和村民组的规模调整中,除巴山村要合并为高桥溪村外,其第七、第八村民组也要进行合并。在合并前,两个村民组都分别有近300万元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资金。
“对这笔集体资产的处置,当时两个组的村民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李文明说,第八村民组的村民闹着将所有能够分的资产按人头分了。第七村民组的村民在经过反复商量后,认为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分光吃光,决定不分一分钱,而将近300万元的资产留下来进行集体经营,所获收益除留下用于扩大生产和集体所需开支外,余下的每年以分红方式分到198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头上。
于是,第七村民组的50多户村民在协议书上签名,不分集体资产,将这笔资产进行集中经营,并民主选出了3个人的经营管理小组,负责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
正因为这样,导致现在同一村民组内,有人能够年年高高兴兴地拿到分红款,而有的只能无奈地看着别人分红而“干瞪眼”。
自制集体资产股权证 完善集体资产经营
“2003年开始,这近300万元的集体资产,在集体经营中给198名成员带来了好的收益。”当时被选为经营管理小组负责人、如今是曲房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的陈家书对记者说,实践证明,集体经营是集体资产能够保值增值,并持续增加村民收入的好方式。
陈家书介绍说,2005年底,在村里支持下,这50多户、共198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决定完善其经营方式,成立了曲房经济合作社,并正式选出董事会、监事会,由她担任董事长。同时,合作社制作了集体资产股权证,为198名成员颁发了股权证书。同时,经全体成员商量制定了章程,并确定集体资产的经营利润可终身分红,还可继承。
2015年,德感街道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以壮大集体经济为目的,再一次完善了曲房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的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
集体经营让集体资产增值数倍
就这样,经过10多年的经营,198名原巴山村七组村民所积累的集体资产和资金已大幅度增值;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年年分红,一些村民还按章程规定继承了分红。
“我们几位董事会成员,均能出于公心,公开、透明地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陈家书说。
曲房经济合作社的资产,主要有茶楼、餐馆、商业铺面等。在经营中,主要是通过出租获取收入。
“每一个铺面的每次出租,由董事会成员共同商量,共同定租金标准,并向所有成员公布。”陈家书说,经营中的所有开支,都通过监事会成员审核后才报账。每年都将收入、支出和分红的标准等打出一张清单,给每个集体经济成员家庭发一份,让大家共同监督。
在经营利润的分配上,大家也商量不搞分光吃光,每年都留出部分利润,用于扩大经营和办集体公益事业。因而,集体资产也逐年增值起来。目前,经济合作社的商业铺面已有2000多平方米,合作社的资产已从14年前的不到300万元,增加到1000多万元。
集体经济成员每年的分红也在稳步上升。从开始的每年每位成员几百元,上升到如今的每人每年2000元左右。
“集体资产通过经济合作社经营后,不仅壮大了集体经济,还惠及后人。”陈家书说,目前,合作社已有两户成员的分红被直系亲属继承。如施忠云老两口过世后,他们两人的分红已被3名子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