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专题会议

08.05.2015  23:22

 

5月4日,市政府召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副市长吴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主持会议。市教委主任周旭、市教委总会计师邓睿,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等相关市级部门负责人,以及主城区九区、北部新区、涪陵区、万州区、黔江区、永川区、合川区、江津区等区县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巴南区和涪陵区政府围绕贯彻落实市政府第281号令,抓好统筹管理、开展专项行动、创新体制机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作会议交流发言。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分别通报了市政府第281号令颁布实施以来各自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开展的工作。

作为牵头单位,周旭主任在会上指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照“健全机制、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的思路,认真推进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市级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力度得到加强,教育培训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培训机构呈现健康发展良好势头。周旭主任强调,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虽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尚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依然不少,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规范管理的任务依然艰巨。周旭主任要求,各区县教委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履行好审批管理的责任,强力推进培训费专户管理,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吴刚副市长充分肯定了市政府第281号令颁布实施以来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所做的工作。他指出,作为2014年全市教育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我市的培训机构管理改革不仅推动了全市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还为全国的培训机构管理改革提供了范例和参考。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同志对重庆的改革经验作肯定性批示,教育部以通知、简报、新闻通稿的方式转发了重庆市的改革举措和做法。吴刚同志要求,市级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充分认清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强化认识,工作力度不松懈,工作难点不躲避,扎扎实实推进工作。 一是区县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区县政府切实担负起培训机构的统筹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组织专项行动、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责任,进一步明确相关区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 二是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 。市教委、人社、工商、民政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指导区县政府,深入抓好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物价、公安、消防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抓好配合工作。 三是积极推动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加强规划引导,制定扶持政策,按照“整治一批违法的,纠正一批违规的,扶持一批规范的”的总体思路,建立红黑榜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培训机构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用市场的力量扶持有品牌、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做大做强,带动培训市场整体发展。 四是全面开展再清理再整顿。 针对存在问题,再次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真正把281号令的要求和规定动作一一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