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儿肥!3人非法狩猎野生鸟类20余只

04.09.2021  14:00

8月27日,梁平区公安局福禄派出所联合石安派出所抓获了3名非法狩猎人员。

8月27日,石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群人开着黑色SUV轿车在福禄镇和平村与石安镇翟溪村附近猎捕野生鸟类。福禄派出所与石安派出所安排警力迅速出动,在福禄镇天塔村将该车辆截停,现场抓获1名非法狩猎人员,查获高压气枪1支、铅弹20余发、气罐1瓶、死亡的野生鸟类20余只。其余两名人员于8月28日到福禄派出所投案。

经讯问,黄某等3名涉案人员对非法狩猎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狩猎罪;明知是非法狩猎犯罪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体现了国家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心。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从来都不只是一句口号。猎捕野生动物,一旦触犯法律,必将被严惩,广大群众切勿因贪利或是满足口腹之欲铤而走险!

原标题:梁平公安抓获3名非法狩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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