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非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全面推行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以下简称“非现场违法信息”)告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7月1起,对全市非现场违法信息全面推行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手机号码的变更备案
为确保能及时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的机动车非现场违法信息,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确保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因此,请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2015年7月1日前查询核对机动车登记的手机号码信息,登记的号码已经变更的,请依法办理变更备案。
二、手机号码变更备案的方式
手机号码的变更备案,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办理:其中,第一种方式较为方便和快捷,详情可登陆重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cqjg.gov.cn)。
(一)登陆网上车管所自助办理
通过互联网登陆重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车驾信息变更申请栏目后选择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项目,然后按提示要求办理,在操作过程中,需输入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识代号等信息。
(二)到车管所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前往就近的车辆管理所进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办理时要提交身份证明、行驶证,并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三)拨打968888电话申请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还可以拨打968888语音提示电话,选择人工服务,回答电话平台工作人员所提问题,经核实后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四位、机动车号牌号码、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
三、相关异议的处理方式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收到非现场违法告知短信后,对告知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 对机动车信息有异议,发现信息中的机动车不属于本人所有的,可以向就近的车辆管理所或者拨打968888电话进行反映。
二是 对机动车信息无异议,但对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内容有异议,可以到就近的交巡警支(大)队查询证据材料及详细的违法信息内容,并依法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四、其他注意事项
违法告知短信属于提示类短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发送,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要注意辨别,不能依据短信内容办理划款、汇款等业务,谨防诈骗。收到告知短信后,请及时登陆重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或到就近交巡警支(大)队接受违法处理,并通过网上银行或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罚款缴纳手续。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