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安监局四方面做好汛期和“五一”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局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丰都县汛期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及“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防汛抗灾”的要求,对汛期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将汛期和“五一”期间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必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把各层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五一”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单位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区域、不同企业的特点,立即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汛期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汛期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汛期及“五一”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情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进一步完善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