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放管服” 重庆警方推出17项便民举措

03.12.2018  17:44

    新华网重庆12月3日电(李相博)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的统一部署,重庆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实际,细化推出17项便民服务类改革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时间、便民利民。

    这十七项措施涵盖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便民服务、优化户政管理服务七个方面。

    比如,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只要企业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行业审批条件并能按期提交材料,即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机关在事中和事后加强监管,如申请人违背承诺,将录入诚信档案,以后同一行政审批申请将不再适用承诺式审批。

    公章刻制备案不再需要用章单位跑路,而是由印章刻制企业在印章制作完成后向公安机关备案。

    居民身份证相片可“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重庆市公安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围绕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关键领域,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新需求、新期待,加大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扎实推动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更好地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完)

编辑: 李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