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五项措施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实效

11.05.2015  13:04
  近年来,黔江法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实效,2014年至今年4月依法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件45人,其中判处非监禁刑的16件23人,依法为21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无被告人上诉、公诉机关抗诉情况,宣告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的23名被告人无一人重新犯罪,效果良好。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专人专审。以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为契机,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设立专门审理机构,抽调3名具有少年审判工作经验、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法官,充实未成年人审判力量建,建立健全“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明确案件审理范围,统一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编号,扎实有序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

  二是规范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明确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经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移送执行、归档时,应在记录有封存犯罪信息的文书和审理卷上加盖保密专用章,电子档案加设封存模块,强化犯罪记录封存保密工作。2014年以来,共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件39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三是充分运用社会调查报告。加强审前调查工作,了解未成年人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社区环境、所在社区矫正组织建设情况、学业和就业情况等信息,全面把握被执行人生理、心理,特别是性格倾向、自控能力等方面的特点,作为法官裁判、量刑依据;科学规范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确保社区矫正适用能“有效管束未成年被告人、能最大限度避免再次违法犯罪”。2014年以来,该院对51.1%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了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罚。

  四是不断提升感化帮教水平。建立帮教回访档案,对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集体回访、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方式,强化关心鼓励;针对家庭困难、渴望工作的非监禁未成年犯,法院通过建立就业援助机制,积极协调劳动部门对其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协调大型企业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帮助未成年犯增强自信、自立、自强的能力。目前,该院就业援助的10名未成年犯很快从心理上“回归”社会。

  五是坚持与学校联点实地教育。定期开展“庭审进校园、送法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通过到学校给青少年上法制课、组织未成年人旁听庭审等活动,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以案释法,帮助和教育未成年人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去年该院在区职教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该校近千名师生全程旁听了案件审理。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