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五项措施”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

27.01.2015  22:07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切实维护和实现公民环境权益,进一步创新环境治理机制,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渝中区环保局五项措施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

一是专题研究,细化分工。召开专题研讨会,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实施方案》,明确科室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抓细抓实。

二是公开信息,接受监督。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区环保局官方网站和各类主流媒体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环境质量、排污费征收、环境行政许可、审批和处罚等公众密切关注、关心事项,积极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畅通渠道,拓宽形式。探索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公众评议、问卷调查、网络投票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意调查,畅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渠道。聘请环保志愿者监督全区各项环境事务。

四是强化沟通,完善机制。强化与政府各部门间的沟通,建立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技术和智力支持;强化与辖区内重点社会组织间的沟通,加强培训指导,增进理解互信,提升其公益服务意识;强化与公众间的沟通,建立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投诉。

五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社会活动,促进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环保宣传“十进”活动,提升公众环保素养,推动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保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