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定等5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4.03.2016  16:47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6〕7号),决定取消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定等5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52项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这次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市卫生计生委的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