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学校食品须过“安检” 涉及全市9985所学校

10.03.2016  17:38

      本报讯 (记者 刘蓟奕)新学期伊始,孩子们的饮食安全再次成为家长普遍关心的话题。近日,市食药监局开展了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涉及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共9985所学校。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经营点、经营场所的清洁状况、虫害控制、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尤其是严查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等现象。
      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怎么办?“至少罚5至10万元。”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发现生产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的学校食堂或校园食品经营点,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为了让学生家长放心,市食药监局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倡导学校食堂进行明厨亮灶改造,在每个加工场所安装摄像头,家长通过实时视频就能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就餐情况。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涉及全市9985所学校(含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11915个食品经营单位,全市1021个食药监管所同时采取行动。除学校食堂外,校园周边的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以及食品摊贩也将是检查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