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钱用先付144万利息佣金 骗子立马跑路买了奔驰名表

12.12.2018  19:55

企业经营中急需资金周转,永川一家公司却因轻信他人介绍,在未仔细审查出借人是否具备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与其签订抵押借款合同,还先行支付144万元的借款利息和佣金。不曾想,对方拿到钱后,携款潜逃,这让等着用钱的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借款尚未到位却先付了144万

黄强(化名)是永川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10月,他所在的公司出现周转资金紧张的情况,于是决定准备向外寻求借款。

在朋友的牵线搭桥下,黄强认识了王鹏(化名),还与他谈起了融资借款的事情。王鹏表示可以帮忙融资借款,为让黄强相信他有这个出借资金的实力,还专门给他看了手机里一张2000万元转账凭证的照片。

在朋友的保证下,黄强相信了王鹏,选择与他合作,并继续深谈借款事宜。

双方多次商谈后,黄强表示,公司用门面进行抵押,借款金额1500万元。黄、王两人还谈妥,借款期限六个月,年利率18%。

借款细节敲定后,王鹏表示,需要先支付部分利息和服务费。刚开始,黄强并不同意王鹏的条件,还提出他了解到的融资都是先放款,再付利息。王鹏则表示,他已经做过几笔融资借款,确都是如此操作。

后来,黄强答应王鹏提出的要求,并以公司工作人员朱林(化名)的名义,与王鹏签订借款1500万元的借款合同和融资服务合同。同时,公司方还以四个门面作为抵押物与王鹏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随后,黄强按合同约定,分两次向王鹏的银行账户支付借款利息和佣金共计144万元。

骗子拿钱去买了奔驰买手表

让黄强没想到的是,他遇上了一个骗子。王鹏根本就不具备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他拿到这笔钱后,更换了手机号码,携款潜逃。

联系不上王鹏后,公司才发现上当,急忙报警。黄强表示,当时在谈融资的时候,他们也没有了解过王鹏和他公司的情况,只是打电话问了中间朋友王鹏是否值得相信和可靠。朋友说“没得问题”后,他们就相信了王鹏。

去年12月,王鹏在北碚区一个茶楼边被警方捉获。经查,王鹏曾因合同诈骗被判刑六个月。

到案后,王鹏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赔该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王鹏交代,他当时给黄强看的转账凭证照片,其实是他在朋友圈下载的一个虚假的转账凭证。王鹏说,当时,他并没有想那么多,头脑被迷住了,才产生了骗钱的念头,等他反应过来,感觉自己在犯罪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钱到手后,他分多次向其他人员转账共计70.7万元,其余违法所得被他用于购买浪琴手表、奔驰轿车等物品及其他生活耗用,根本就没有去准备借款的事情。

今年4月,王鹏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经永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永川区法院已于近日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王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负刑事责任。因其具有累犯、坦白和部分退赔的法定及酌定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32万元。

该案宣判后,王鹏表示服判。目前该案判决书已生效。

检察官提五点建议规避风险

融资、借贷时,企业该如何规避风险,承办本案的检察官在分析了多起所办理的相关类似案件后,提出五点建议,希望企业在经营中,能吸取教训,避免损失。

1.不能先抵押、付利息。不要相信所谓“借贷要先付利息”“这是行规”等说法,这种套路“目的”就是获取你的利息,空手套白狼。你都没有收到任何资金,还白白送上利息款,绝对只有“赔了夫人又折兵”。为此,在借贷前,应该认真签订合同,严格合同条款约履行,一旦遇到需要先付利息的融资公司,应该立即停止借贷,避免财物受损。

2.要认清对方的资质。在借贷之前,要首先看清楚对方的资质,资金是否充足。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首次合作或者相继合作时,要保证自己钱财是否安全,就要认真做好前期调查工作。本案中,借款的民营企业家连对方“因诈骗被判刑”都不曾了解到,仅凭对方在朋友圈下载的一张“2000万的转账凭条”就轻易相信对方资金充足。为此,借贷时,应寻找有资质、有经验、有信誉等官方渠道或者正规民间借贷公司。

3.不要百分百相信熟人。本案中,民营企业家是经过“熟人”认识对方,但这位“熟人”与诈骗份子不过只吃过两次饭,互相留有微信,对对方真实情况认识几乎为零。民营企业家仅凭“熟人”的一家之言,就充分相信,导致钱财被骗。生意场上,“宰熟”的故事比比皆是,民营企业家要提高警惕,“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别人的言辞只能作为参考,还是要有自己的调查和判断,切莫轻易相信“熟人”。

4.借助第三方机构。企业在融资借贷过程中,可适当借用正规的第三方机构。选取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合作机构,签订合同后,双方将借贷资金、抵押财物放在第三方机构中,履约条件具备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具体操作。这样,可避免不必要的财物损失以及诈骗。

5.“上当后”及时止损,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求助于相关单位及时追回被骗款项,避免“夜长梦多”,被骗资金损失殆尽。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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