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门槛如何降
1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修订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适当放宽认定条件,简化认定流程,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那么,高新技术企业的门槛该如何降?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有了长足发展。2011年~2014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7.9万家,累计减免税额3726亿元。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制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问题仍然不少。
一是认定指标过于笼统,导向性不强。一些企业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突击购买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知识产权,或是通过关联方赠予、共享的方式取得知识产权,指标评价得分很高,但与其实际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并不相符,不能真正达到刺激和促进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目的。同时,在高新技术企业综合评价中,仅以总资产和销售额两项指标来衡量企业的成长性有较大局限性。
二是中小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困难。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时,需要提供每一个研究开发项目的具体研究开发费用明细金额,对每一项高新技术(服务)产品也要进行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需要重新按照项目进行分类核算,逐项加以认定。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费用与日常生产经营支出混在一起核算;有的企业即使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其研发费用也未单独核算、列示;企业财务账册也没有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科目,财务上很难归集和区分。
三是材料难写,申报困难。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内容、要求,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在技术开发、人才引进,以及企业在如何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方面的情况。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非常缺乏这方面的人才,组织规范性的申报材料特别困难。加之诸多的政策规定不够明确,容易导致企业和税务机关在政策理解上产生歧义。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不仅关系到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否执行到位,而且关系到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政策的落实。在认定管理中,需要各级政府和科技、财政、国税、地税机关提高认识,增进沟通与协作,简化认定流程,在工作中形成合力,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完善制度,提高认定管理的可操作性。一是加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认定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认定条件,明确和细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认定依据和标准。对不属于核心技术或与企业主营业务没有关联的,不能认定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应该将制造业中的增材制造与应用等新技术和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以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领域的相关技术纳入支持范围。二是科学合理设置认定指标体系。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告诉我们,关系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才是关键。因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于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和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知识产权应该区别对待,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赋予更高的分值,重点突出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弱化非核心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分值占比。
热情服务,引导企业建章立制。一是事前大力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深入重点企业进行辅导等办法,提高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知情权。二是事中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人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强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企业人员比例、研发费用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等几大核心要素管理的相关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指导企业财务人员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通过事中强化管理,避免事后出现问题,影响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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