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对G85渝昆高速重庆段“1•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提出四点整改措施

20.04.2015  14:09

2015年1月13日,张常开驾驶渝BCF890号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车在G85渝昆高速公路出城方向10km+900m处,与右侧防撞护栏及施工人员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车辆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市安监局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结合本次事故的特点,提出四点整改措施:

一是重庆路畅美公路维护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本单位的工作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高速公路保洁及日常养护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苗头,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消除,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规范要求,文明施工。

二是采用技术手段提高道路容错能力和施工作业现场的主动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占道施工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人身伤害,一是创新研制一批占道施工安全防撞设施,例如:移动柔性防撞护栏、气囊防撞设施等。二是加强对施工人员自身防护配置,可以配备安全头盔、醒目的安全标志服。三是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在提高道路容错能力方面多下功夫,减低因驾驶员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或降低事故损害程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协作机制。业主单位、施工单位、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各负其责,加强信息交流及工作协作,尤其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施工单位要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断完善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是执法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加强路面巡逻密度,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加强对施工区域的巡逻检查,特别注意发现和纠正施工作业单位和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