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三黄鸡1.58元?市民下单100只结果提货难.....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一只宰杀好的、约有3斤重的三黄鸡,原价六七十,现在每只仅售1块5毛8。这样的羊毛薅不薅?钱先生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下单,来它100只”。可最后他发现,想捡这个“耙活”,还真不是那么“耙活”的事情。
钱先生是在新世纪超市的“多点APP”下的单。定单详情可以看到,鲜三黄鸡,每只约1.5千克,售价1块5毛8。钱先生本身是从事餐饮行业的。看到这个价格后,他就激动地购买了100只。
在App上面付款成功后,定单也已经生成了。系统显示,钱先生可以在2月7号上午,前往新世纪黄泥塝店自提。可是当钱先生去提货时,却碰了个钉子。
钱先生说,超市柜台上明明还摆着宰杀好的三黄鸡,但超市就是不把货给他。再次点开APP,鸡的价格已经恢复到了每只60多元。钱先生和超市交涉过程中,陆陆续续还有其他一些顾客,也来找超市提货。有些买得少的顾客拿到了鸡,但是钱先生一只鸡都没有拿到。
钱先生说,超市方面告诉他,每只鸡1.58元的价格,是他们标错了。如果给他100只,超市就会损失6000多块钱。因此,超市建议钱先生在APP上办理退款,但钱先生却坚持要拿走100只鸡。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
记者也来到了超市,想要了解详细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卖场有自己的规矩,不方便接受采访。
对于钱先生这笔订单,超市工作人员始终不愿意向记者透露更多的情况,只是一再强调说,他们愿意和钱先生协商解决这事儿。
如果超市一开始并没打算搞活动,而只是工作人员不小心标错了价格,那么超市方面可不可以拒绝向消费者提供货物呢?对此,田小江律师认为,顾客下单成功,并且支付了费用,就和超市方面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田小江律师认为,如果超市方面认为自己把价格搞错了,属于“重大误解”。那他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基于重大误解所签订的合同。但是在合同没有得到撤销前,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超市就应该向定购了鸡的消费者交付这100只鸡。
记者发稿前,钱先生和超市方面,还在进一步协商此事。同时,钱先生也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原标题:一只三黄鸡1.58元?市民下单100只结果提货难.....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