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绒被里全是化纤 发现身边侵权行为可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为市民解答消费维权的相关问题(资料图片)
号称是鸭绒被,其实只是化纤被;明明不是一等品,却当一等品销售……商家的这些行为都属于消费欺诈,受害消费者可按“假一赔三”获得相应赔偿。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重庆晚报即日起开设“畅享消费3·15”专栏,市民遭遇侵权或者发现身边有消费侵权行为,都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进行投诉,本报记者将联合相关部门帮助消费者维权。
买床鸭绒被里面全部是化纤
涪陵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个月,涪陵区马武镇的经营者王某将在重庆南川区购进的两床化纤被子,谎称是鸭绒被并以100元/床的价格销售给涪陵区青羊镇兴园村5组村民杨某。
杨某回家后,发现鸭绒被没有产品合格证,拆开被子一角看内胆,发现里面的填充物全部都是化纤,一点鸭绒都没有。为此,杨某立即找到经销商要求退款,被拒。
随后,杨某到马武工商所投诉。经执法人员多方调查核实,经销商销售的被子确实是化纤被。最后,经销商也承认了这点。
“经营者的这种行为就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马武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消法第54条和55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最终,经调解,由王某退还消费者购货款200元,并按购货款的3倍,赔偿消费者600元。
1根皮带600元竟然不是一等品
上月中旬,南坪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维权事件,消费者获赔3000余元。南坪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2月31日,消费者杨某到该工商所投诉,称其在南坪一百货商场花了1212元,购买了两根“左岸”品牌皮带,其标注的产品等级有问题。与商场协商解决未果,遂到工商投诉。
随后,南坪所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根据2007年6月1日实施执行的QB/T1618-2006标准核查,该商品执行标准中并无“一等品”的相关表述,然而该皮带吊牌上标注产品等级为“一等品”,涉嫌虚构质量等级。
“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消费欺诈。”南坪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多次调节、沟通,最终当事双方于今年2月11日在南坪工商所会议室调解达成最终一致协议:商场一次性退还投诉人购货款1212元,并按新《消法》规定赔偿3倍经济损失36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