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5年上半年,黔江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六次七次全委会精神,严格按照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为主线,继续围绕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司法公信力、队伍满意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黔江建设、法治黔江建设、过硬队伍建设,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 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上半年,全区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59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3.4%,调解成功8231件,调处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9.6%,调解未成功的28件已成功引入诉讼程序,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件,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 特殊人群监管帮扶维护社会稳定有力。将严管类、适用禁止令、外出请假以及矫正期两年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GPS定位管控,给符合条件的xx名服刑人员全部配备了定位手机;采取日常走访与重要节点集中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开展个别谈话xx人次,心理辅导xx人次,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救济资金5000余元,联系指导就业(学)xx人次;排查帮扶xx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核查服刑人员xx人次、回执xx人次,在刑人员核实率、预释放人员回执率均达到了100%。
三是 法治宣传教育助推“法治黔江建设”成效明显。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了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为主题的“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针对该区征地拆迁、违法信访、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突出,编制印发了专题法律宣传资料5万余份;全力实施“八个一法治工程”,编印《黔江法治》3期,免费发放7200余份,在《黔江手机报》上发送法治短信12期,每期受众量近10万人;深入开展“法治区”创建和民主法治“五十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城东街道石城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四是 法律服务为民务实持续深化。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案件131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46.6%,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76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58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21件,涉及经济标的额2.55亿元,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4万余元;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1件,结案275件,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55.7%和10.9%,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全区3家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83件,为维护司法公正作出了贡献。
五是 “三基建设”筑牢司法行政根基。加强基层建设,建立了连接市局、区局和基层司法所的三级专网,全局实行网上办公,30个司法所中有21个所已建起了独立的办公用房,另有5个所正在建设中,7个司法所配置了司法警车。夯实基础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黔江区司法局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各司法所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考评标准;扎实开展“双联”工作,即领导分片区联系基层司法所,机关科室定点联系司法所,把联系的司法所年终目标考核分数与机关科室得分挂钩,联系工作与科室工作同考核同奖惩,增强了机关科室指导司法所工作的责任感和实效性。提升基本素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结合岗位实际和工作实际,先后组织选派干警参加中国法学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举办的政法干部业务能力、婚姻纠纷调解、依法行政、办公室综合能力、塑造积极心态等各类专题培训47人次;自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培训班4期,受教育人数达455人次,有效提升了干警的综合能力素质。
六是 作风建设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示精神专题学习,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3次,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方向、增强了定力、推动了工作;扎实开展以“规范管理、严格惩戒、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为主题的“深入整顿作风,巩固提升效能”专项活动,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和“同在岗位上,相差有多远”主题讨论活动,深入整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凝聚作风建设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