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四举措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18.03.2016  01:41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利用重要节庆日,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援宣传及维权活动,把法律援助送到困难群众身边;在《手机报》、30个街道(乡镇)气象显示屏等媒介宣传法律援助惠民利民政策。   二是健全网络,畅通渠道,落实服务承诺。健全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联络员三级网络,形成“1中心,37站点,218联络员”覆盖乡镇、重点部门、村(居)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同时探索在黔江区外出农民工集中的广东、福建等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法援中心窗口实现咨询、受理、指派“一站式”服务。   三是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确保援助质量。优化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窗口”服务,开通法援“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负责农民工法律援助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四是加强管理,规范执业,强化监督。细化受理、审批、办理、归档、补贴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采取受理投诉举报、专项检查、回访受援人、征求办案机关意见等办法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程监管。

   今年1-2月,全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4件,同比上升26%;办理122件,同比上升65%;受理法律咨询1174人次,同比上升1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