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建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拨交管理制度

25.09.2019  16:40
      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科学规范开发利用林地资源,黔江区建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拨交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同意后,要进行林地拨交。黔江区林业局发放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文件时,同时下发拨交通知书进行林地拨交,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使用林地的地点、面积、位置、范围、用途、时效等内容和工作要求;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批复的占用林地范围、时限使用林地,严禁超期限、超范围使用林地;乡镇街道要履行好森林资源管护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监管记录,防止出现少批多占、批甲占乙、超范围、超期限使用林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