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广覆盖
随着2015年秋季学期正式开始,贫困生的入学问题再次成为民众关注热点。黔江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已经全面覆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高等教育等各个阶段,对家庭困难学生实施帮助。
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儿童资助大幅增加
2015年春季学期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1633人,金额为153.379万元。
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共计620万元
全部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作业本费,加大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2015年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10559人,其中小学3195人、初中7364人,金额合计620万元,其中小学159.75万元、初中460.25万元。
全区高中生5481人享受到国家助学资助
在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坚持对城乡低保、贫困户高中学生减免学费,并且各普通高中学校从当期实际收取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收入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资助。2015年春季学期高中低保学生、贫困户学生减免学费334人,金额26.72万元;春季学期高中国家助学资助5481人,金额410.7万元。
黔江籍学生就读区内中职学校有补助
2015年春对8457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845.7万元,对3369名中职学生免住宿费84.225万元,对5710名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73.81万元。本级财政坚持对黔江籍就读辖区内中职学校学生每生每年500元的生活费资助,共计资助黔江籍学生4064人,金额101.6万元。助学贷款实行限额发放,大学生8000元/人、研究生12000元/人。截至2015年8月21日签订贷款合同1521人,金额990.7万元。区财政扶贫资金按重点本科院校生4000元/人,二本3000元/人资助农村建卡贫困户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