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进行公务船舶安全生产清理整顿

23.12.2016  14:37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公务船管理,规范公务船舶航行、停泊行为,防止险情和事故发生,近日,黔江区全面开展公务船清理整顿,包括区级部门、单位以及有船乡镇街道用于政府管理的船舶,具体包括执法部门的执法船艇、应急救援船艇、公共事业单位的工作船舶(含生产用船),以及供船舶靠泊的趸船等。

一是完善证照及安全隐患整改。各相关单位要立即对辖区内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是否合格有效等开展自查,未按规定取得相关证照的单位,限期提供相关资料到区地方海事处办理;对船舶消防、救生设备和系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船用标准,机电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开展自查;对单位公务船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航线航行、航行未使用安全航速、公务船违法从事助拖作业等违法行为开展自查。

二是建立健全公务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公务船所属单位或使用单位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公务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务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公务船单位安全管理考核机制,解决杜绝公务员“带病”航行和违法航行行为,建立和健全并实施有效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防止公务船事故及险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