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三项措施“精细化”队伍管理

23.03.2015  14:24
  黔江法院从思想政治教育、公开晒比业绩、严格作风督察三个方面着力,“精细化”管理每一名干警,全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层级教育。始终将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做好“讲政治、顾大局”的示范引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中层干部学习讲座等狠抓中层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中坚作用意识;分部门发放重要会议内容、纪律作风读本等资料,要求部门中干带头组织学习,撰写学习心得,通过警示教育案例等方法,培养思想政治意识和廉洁自律品质;严格落实 “三谈两述”、《党风廉政建设“自查互查”月例会制度》,密切掌握全院干警思想舆情动态,加强干警监督与自我监督。

  二是加强业绩晒比动态管理。实行法官质效及执行人员质效每月通报制度,将主审法官、主办执行与其他法官办案情况进行公开晒比;对综合后勤部门法官及事务官实行每周工作日志制度,通过《政工通报》公开公示,接受全院干警监督;年底召开各条线总结会,每名干警逐一就工作情况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接受全院干警的民主测评。2014年,26名担任主审法官、主办执行法官的中层干部共审执结案件2979件,占全部已结案件的48.5%,对年度考评成绩排名靠后的中层干部正副职实行“末位相对淘汰”,所对应的职位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方式重新产生。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常态监督。实行常态化督察工作动态式管理模式,对以现场督察和电子监察两种方式对工作规范、庭审作风、办公效能等事项进行常态化综合督察,对“八小时内工作和八小时外生活”实行立体督察,对工作纪律实行随机督察,定期梳理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出“处方单”;严格督察通报,严格执行《从严治院十条措施》等纪律制度,将通报结果与勤政廉政考核、季度及年度目标考核挂钩。2014年以来,共发出督察通报42期,对表现突出的5名干警予以通报表扬,对违反工作、纪律作风规定的21名干警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管理规定的1名劳务派遣人员予以退回。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