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出台《司法为民公开承诺》
18.05.2015 13:02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坚持严格司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涉黑犯罪以及“两抢一盗”、诈骗、非法集资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规范行政案件登记立案工作,切实保障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竭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切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法律适用尺度,防止“同事不同处、同案不同判”;严格依法办案,自觉抵御各种法外因素影响和干扰,坚决杜绝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法定证明标准,严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依法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健全权责一致的司法办案责任制,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三是坚持文明司法。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守司法礼仪、庭审规范,按照规定着装或佩戴法徽,举止端庄、大方得体;接待群众和当事人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人格尊严;规范、准确、文明地使用审判用语;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释法说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
四是坚持高效司法。继续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大司法服务功能,认真做好全面登记立案、诉讼引导、材料转接、案件查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工作。诉讼服务中心在工作日中午安排专人值班,执行部门24小时受理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和财产的线索。积极开展网上立案和网上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讼表达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认真落实诉讼费缓减免政策,注重做好对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五是坚持阳光司法。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落实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实现案件的责任部门、承办法官、开庭安排、庭审过程、审理期限、裁判结果等全面实质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健全诉讼当事人网络查询平台,方便群众查询案件审理信息。畅通司法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权力规范运行。
六是坚持廉洁司法。严格遵守法院干警相关禁令,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吃和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充分发挥院长邮箱作用,做到“来则必批、批则必办、办则必复”。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反映法院干警纪律作风问题的实名举报,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并在60日内予以答复。一经查实,依据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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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2015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