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开展审务专项督察治理“三种延迟”
12.04.2016 12:04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司法作风审务专项督察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审判管理工作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审委会委员和审管办、政治处、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每季度定期或适时不定期对各审执业务部门开展审务专项督察。
二是明确督察重点。重点针对审执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审判质效的“三种迟延”行为,即无正当理由拖延送达、未按要求相对固定人员送达等迟延送达情形,拖延开庭、严重影响审判质效等迟延开庭情形,拖延裁判执行导致案件长期未结、未同步进行网上结案、隐形超审限、案卷超期归档等迟延结案情形。
三是创新督察方式。坚持信息化督察和现场督察相结合,充分运用审判管理统计分析“大数据”,就部门和法官收结案情况、质效情况等进行精准督察。加大现场督察力度,由督察小组带队进行专案督察,突出治理“六难三案”“庸懒散拖”等问题,力促转变司法作风。
四是逗硬督察考核。对经督察发现司法作风不优等问题,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制度兑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减办案绩效考核奖、责令离岗学习等瑕疵司法行为责任,并将有关情况作为法官工作岗位安排、法官员额遴选、法官等级评定、职务晋升调整的重要依据。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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