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强化履职助推依法行政
24.03.2016 12:07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强化协调化解。坚持院庭长带头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通报案件审理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加强联动协调,促使行政和解。2015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2件,撤诉58件,行政机关主动变更行政行为38件,撤诉率70.73%,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1845,两项指标均为全市法院最高。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7件,裁定准予执行34件,服务黔江“城市靓区”建设。
二是推进机制创新。在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先行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试点,积极承办市高法院行政庭开展试点工作调研会议,2015年行政审判质效评估获加分0.48分。审结市四中法院指定管辖行政案件28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纳入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2015年出庭应诉9人次,同比上升2倍。
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对审理中发现行政管理中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有的放矢教育引导“民告官”依法进行。加强以案释法、庭审观摩等工作,选派院庭长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讲授依法行政课程,帮助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规范执法,近两年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5件,获行政机关反馈率82%,2件先后获市高法院、市四中法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书。 来源:黔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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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2016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