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推进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建设

05.01.2015  12:42
  2014年以来,黔江法院深入推进以“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优化网络管理,强化全员覆盖,提升工作质效,将司法便民利民功能落实在“最基层”。

  一是夯实载体,发挥诉讼网络便民功能。做实便民诉讼站和便民联系点的工作,巩固建设巡回审判庭3个、便民诉讼站7个、便民联系点18个,聘请便民联络员90名。要求各法庭明确1名工作人员固定联系1个站或点,每月到站点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全年到站、点巡回审判案件不少于15 件。继续扩大城市扇形工作面,增设高速公路巡回法庭和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形成定期不定期到巡回庭工作的制度,即每月1-2次到所设立的巡回庭开展工作,接到相应诉求后不分节假日和上下班随时到矛盾纠纷地和施工现场开展工作。2014年以来以巡回法庭为载体成功调处了“3.25”特大交通事故善后处理事宜,及时调解兑现720余件建设工地农民工工资案件,调解兑现金额780余万元。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联络员业务素质。该院积极参与全区综治专干培训工作,并就农村土地承包中的问题和解决方式开展了2次专题讲座。各法庭对辖区的诉讼联络员进行了2次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如何方便群众诉讼、协助法院工作、提升审判质效展开,同时就如何协助立案、调解、送达、司法确认、执行和解决人民群众诉讼的时间、空间、成本障碍,给诉讼联络员进行辅导授课。今年以来,参加便民诉讼联络员培训220余人次,便民诉讼联络员参与诉前调解220余件,调解成功180余件,协助立案70余件,协助执行50余件,协助送达180余件,协助进行司法确认20余件。

  三是优化结构,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优化联络员人员结构,注重骨干联络员培养,以骨干队伍的积极作用影响和带动其他便民联络员。在全区30个街道乡镇选择综治专干202名,司法所干部4名,政府干部10名,村组干部27名,全部纳入便民联络员队伍,择优推选便民诉讼联络骨干90名,占便民诉讼联络员的37.04%。结合人员特质,加强对综治专干、村组干部法律业务知识的指导和培训,发挥司法所干部熟悉法律,与法院工作、群众工作联系紧密的优势,将其作为便民联络员骨干力量大力培养,助力发挥协助审判、便民诉讼功能。

  四是加强宣传,提升便民诉讼社会效果。注重强化对便民诉讼网络功能的社会宣传力度,特别是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解决农民工工资类案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解决事故赔偿类案件,贴紧民生;便民联络员协助上门立案、协助诉前调解、协助执行、协助参与法制宣传等。今年以来,在重庆电视台、武陵都市报、黔江在线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进一步提升公众关注、参与力度,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