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副区长约谈“11·8” 事故企业负责人

12.11.2015  11:06

11月9日,綦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许光洪约谈了重庆綦江区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吸取“11·8”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区府办、区安监局、区经信委、区督查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约谈。

11月8日,该企业发生一起机械伤害致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事故经过、初步原因分析及善后处理情况的说明,分析了自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不到位、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事故,许光洪提出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配合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二是事故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要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三是事故企业要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有生产作业岗位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和公告,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做到不留死角和盲点;四是要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五是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街镇(园城)要加大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情况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