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营改增运行5个月 生活服务业减负6.5亿元

09.11.2016  03:33

记者11月3日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自今年5月1日启动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截至9月30日,累计为全市生活服务业减轻税收负担6.5338亿元。

生活服务业主要包括 餐饮业住宿业 、家政服务业、洗染业、美发美容业、 沐浴业 、人像摄影业、维修服务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业等服务业态。该行业中,大量市场主体为中小企业,过去营业税税率是5%,而按照营改增相关规定,其中大部分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照3%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税负明显下降。

以乡村基为例,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餐饮业利润越来越薄,乡村基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营改增后,公司采购材料物资、固定资产、水电气费、租赁等均可实现抵扣,有效地减少了重复纳税情况,5月至8月,乡村基减税额达到1120.78万元。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