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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中法院注重青年人才培养效果良好
市四中法院自2013年12月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 法院
市四中法院三个注重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效果初显
市四中法院自2013年12月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以来,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导师愿教会教、学员用心学、学以致用等核心问题,抓实抓细选任导师、培养方式方法、业绩考核等关键环节,促进青年队伍又好又快成长,为推进司法改革和实现法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人才后备。2014年度首批23名学员全部通过考核,学员办案办事质量、效率和司法能力、调研能力均有了明显提升,较好实现教学相长目标。2014年8名青年法官学员承办案件441件,人均55.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