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
重庆一男子用工业松香脱鸭毛,被判惩罚性赔偿380万元
“被告人陈某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19万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80. 重庆晨网
《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 十大食品案典型案例公布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12月6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十年来,全市共查办食品案件32193件,罚款金额合计约4. 重庆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