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1+3+5”模式高质量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2.10.2018  17:34
“一条专线”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线通”。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优化升级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增设服务项目,设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专线接听室和坐席,安排专职律师在线值班,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咨询解答、在线服务办理、受理投诉等服务。建立专线服务质量标准体系,规范“12348”专线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加强专线接听人员管理、质量监管以及专线平台与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的业务融合、数据整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线通”。运行以来,“12348”专线咨询办理业务共计464人次,满意度达98%。
    “三大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一是建好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建成使用面积达300余平方米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司法行政(综合服务)和公证服务4个窗口,划分休息等候区、咨询接待区、办公服务区3大功能区域,配备LED电子显示屏,设有“12348”接线室、法律援助办公室、公证服务办公室、人民调解室、多功能会议室,实现“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二是做实街镇、村社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采取一体式、链接式、挂牌式三种模式,因地制宜的建成21个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8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窗口)。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定期到工作室值班,开展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三是平台建设标准化。制定《綦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等规范文件,构建涵盖公共法律服务各项业务人员配备、业务规范、服务流程的标准体系,推进各项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完善窗口工作机制,建立来信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工作规范,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制度,实现规范化服务。
    “五大体系”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全供给。一是构建法律咨询服务体系。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派常驻工作人员8人,轮流值班律师22人,集聚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专业人才,面向全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建立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21个,实现线上与线下咨询服务的有机结合。二是推进法律顾问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街镇、社区选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定期驻点或者利用微信群等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强化法律援助体系。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进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同时,完善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实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四是升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积极筹建区级人民调解中心,推进访调、诉调、警调对接,并在文龙派出所试点建立派驻调解室。同时,加强对全区40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组织全区1850名人民调解员开展“枫桥经验”、调解技能、法律知识等方面的调解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力量。五是完善法治宣传体系。通过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精准扶贫、普法随行”法治工程,组建区级普法讲师团、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牵头组织重点执法单位,深入机关、街镇、学校、企业、村居等开展法治宣讲,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今年以来,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累计提供法律咨询62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385件、办理公证1818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6791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200余场次。
 
全市司法系统加快推进三大平台一体融合 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重庆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司法厅
重庆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强警调对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预防和化解社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