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问题解答(第一期)

29.09.2015  10:50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此项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精神,重庆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重庆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5〕144号)。现就改革的有关问题分三期向公众作出解答,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改革精神及主要内容,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将原来的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只需向工商部门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一照”即营业执照,“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再办理和发放。

二、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具有以下特征:

1、唯一性: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

2、兼容性: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

3、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

4、全覆盖性: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码规则是什么?

答:按照编码规则,统一代码为18位,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9表示工商部门;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答:1、节省时间。企业无需单独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只需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申办证照,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节约费用。原来登记要准备多份重复资料,现在只需准备一套登记资料,为企业节约成本。

3、办事方便。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不需再带一摞证照,更加简单便利。

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

答:我市范围内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统称“企业”)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六、个体工商户是否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目前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范围。个体工商户仍实行原有的登记制度,即仍需分别向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申办税务登记证,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向质监部门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时间,等待国家的统一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