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突出“十个精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02.09.2015  17:01

  重庆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到2017年底,实现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全部‘摘帽’、1919个贫困村整村脱贫、165.9万农村贫困人口绝大部分越过扶贫标准线,2018年打扫扶贫攻坚战场”的总体目标,科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重点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带动、教育提升、转移就业、搬迁安置、医疗救助、低保“兜底”、金融服务、结对帮扶、组织保障等十个方面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出台了《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已形成“1+1+13”扶贫攻坚政策体系,为全市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精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 加快推进“外通内畅、互联互通”交通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将纳入规划的贫困村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补助标准提高至55万元/公里,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贫困村通村通畅道路硬化工程3500公里,行政村通畅率达100%,300户以上的撤并村通达率达100%,新建村社便道6000公里。 二是 实施差异化投资倾斜政策,加快推进贫困区县及贫困村大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贫困乡镇(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等工程建设。 三是 优先安排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要。 四是 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区县乡镇(含场镇)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五是 加强贫困村通信设施建设,实现移动信号、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建成一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二、精准落实产业扶持措施。 一是 大力推进贫困区县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柑橘、生态渔、草食牲畜、茶叶、榨菜、中药材、调味品等重点产业链向贫困区县延伸。统筹各类项目和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区县、贫困村倾斜。确保到2017年底,在贫困区县发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50家以上,发展农民合作社1.7万家、家庭农(林)场1.2万个。引导和鼓励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比较效益好、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使贫困地区农民“种地能挣钱”。 二是 支持贫困区县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中药材加工等为主的特色产业加工项目。市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贫困区县工业项目予以倾斜支持,支持额度占当年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的20%以上。 三是 在贫困区县建设10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围绕7个百亿级重点产业链建设8个技术研发中心、24个综合试点推广站。向每个贫困村选派2-5名符合需求的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人员和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能人,指导帮助群众科技致富。 四是 统筹各类扶贫资金集中打捆使用,并拿出一定比例股权量化到贫困户。贫困区县农业产业资金30%以上用于股权化改革。引导贫困户以农房、土地、林地经营权等入股参与股份合作社,通过“保底分红”等政策,增加租金、股金和薪金收入。对吸纳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优先给予财政贴息补助和信贷支持。 五是 新一轮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森林抚育、营造林计划重点向贫困区县倾斜,支持山区群众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沟域经济。 六是 引导贫困山区群众通过入股、劳务等方式,参与高山旅游地产、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农庄等服务。鼓励贫困村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贫困户以宅基地使用权,采用入股、租赁、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 七是 充分保障贫困区县发展必要的用地空间,支持贫困区县建设项目用地,对每个贫困区县专项安排2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精准用于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

  三、精准实施教育扶贫。 一是 推动教育资源向贫困区县倾斜,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提高贫困区县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实施城市优质学校与贫困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对帮扶、捆绑发展项目。实施贫困区县农村学校教师输送、培养计划。 二是 完善从学前教育至大学到就业全覆盖资助体系。对学前教育贫困生、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贫困寄宿生分别每生每年资助2160元、1000元、1250元。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和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每年资助每生国家助学金2000元,每年资助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住宿费500元。贫困户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提高到8000元,还款期限延长至20年,享受每年3000元以上国家助学金。职教扶贫“雨露计划”全覆盖。 三是 深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入户(站),完善贫困村文化室,培育1-2名文化中心户,基本建成贫困农村“半小时文化圈”。

  四、精准推进人口转移就业。 一是 引导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向大都市区特别是城市发展新区、区县城、小城镇梯度转移,确保到2017年底,向城镇转移人口20万人。贫困地区人口向小城镇和中心村转移,在坚持“一户一宅”的前提下,经迁入地2/3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在乡镇范围内审批搬迁建房所需宅基地。 二是 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针对贫困人口重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涉农培训资金65%以上用于贫困区县转移就业和新型农民培训。“60万扩大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实事项目中优先保证贫困人口的培训帮扶。到2017年底,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户“1户1人1技能”全覆盖。 三是 全面落实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现就业扶持、创业指导全覆盖,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家庭高校、中高职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就业准备活动。

  五、精准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一是 优先保证贫困户搬迁,在落实人均8000元市级以上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贫困户搬迁再按人均2000元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优先向贫困区县和贫困户倾斜。确保到2017年底实施搬迁30万人,其中贫困户搬迁21.3万人。 二是 优先实施贫困区县和贫困户搬迁宅基地复垦,建立贫困户复垦周转金制度,贫困户复垦项目入库备案后,按2万元/亩预先拨付区县加快项目实施。 三是 加大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力度,实现每户搬迁户有1-2个增收项目。多渠道落实搬迁户必要的“菜园地”。对每个新增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补助特色产业资金10万元。

  六、精准开展医疗卫生扶贫。 一是 优先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100%。对贫困村卫生室在岗村医每年开展不低于2周的业务培训。为贫困区县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1500名,定向培养一批医学专科生和全科医生。 二是 建立完善针对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实现全覆盖。 三是 探索医疗机构建立贫困人口医疗帮扶专项资金。贫困户家庭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加快贫困区县“医联体”建设、远程诊疗网络建设,贫困区县群众县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

  七、精准落实低保“兜底”政策。加强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政策有机衔接。将2015年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调整到230元/人﹒月,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增长机制。通过低保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将贫困人口中没有劳动能力、需要由社会保障的全部“兜底”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八、精准提供金融扶贫支持。 一是 在贫困地区建立多层次融资机制,对贫困地区支农再贷款利率在正常利率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镇、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扩大贫困地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规模。探索农村产权抵押物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达到20%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及自主创业的贫困户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实行财政优先贴息,担保费用减免。 二是 实施精准扶贫小额到户贷款工程,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由财政扶贫资金给予贴息。建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对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等提供风险补偿。 三是 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在贫困区县实现全覆盖,推广贫困户农房安全、人身保障等扶贫小额保险产品。

  九、精准建立结对帮扶机制。 一是 组建4个国资系统扶贫集团,集中力量帮扶4个重度贫困县,计划3年内筹集24亿元扶贫专项资金,其中12亿元由4个重度贫困县统筹安排用于扶贫攻坚。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三峡银行为4个贫困县贫困村发展具有带动性的产业项目提供基准利率贷款支持,并由重庆兴农担保公司、市三峡担保公司、重庆进出口担保公司等提供担保增信,免收商业担保费,3年提供贷款50亿元。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成立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10000个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市属国有企业每年招聘贫困区县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5000人。 二是 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支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 三是 充实和优化18个市级扶贫集团。深入推进山东省14个地级市对口帮扶我市14个国家级贫困区县扶贫协作。抓好中央机关定点扶贫等扶贫平台。引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统战系统单位参与扶贫攻坚。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传递正能量”、“爱心包裹”等活动。 四是 从贫困区县对口帮扶部门和乡镇选派得力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全覆盖选派驻村工作队。统筹安排区县、乡镇机关干部和本村党员干部,对贫困户开展“实打实”结对帮扶。普遍推行强村与弱村结对共建,带动贫困村脱贫致富。

  十、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组织领导。 一是 完善“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强化贫困区县主体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 二是 通过做大增量、盘活存量、提前调度等方式,为各项扶贫攻坚政策的落实提供财政支撑。从2015年起,对1919个贫困村每年的专项扶贫补贴实施“五年政策、三年到位”,助推贫困村提速脱贫。对专门用于贫困区县的资金,脱贫“摘帽”后3年过渡期保持不变。开展贫困区县资金整合试点,对投向贫困区县的扶贫、培训等各类资金,市级加大切块下达力度,由贫困区县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整合用于扶贫攻坚。建立项目建设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绩效挂钩机制,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三是 全覆盖落实“抓乡强村”,配强乡镇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将贫困村全部纳入后进整顿,为每个贫困村选派1名大学生村官,回引1-2名本土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到村任职创业,推进“电商进村、金融进村、超市进村”。 四是 加大扶贫攻坚考核力度,实施精准考核。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扶贫攻坚成绩显著的干部,予以表彰、重用。 五是 坚持扶贫脱贫精细化管理,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区县脱贫成效评估和退出机制。 六是 强化干部作风,坚持“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做好各项扶贫攻坚工作。

      攻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