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学绘制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路线图”

02.09.2015  17:02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贫困群众生活明显改善。全市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202万人减少到165.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8.5%降至7.1%。今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讲话时,发出了扶贫开发最强有力的“动员令”。重庆市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下“军令状”,倒排“时间表”,绘制“路线图”,坚决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

  一、以率先在西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引领,把扶贫开发工作放在“三个大局”中谋划和推动

  全市上下坚持站在践行党的宗旨、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站在扎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站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高度,以率先在西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引领,把扶贫开发工作放在“三个大局”中谋划和推动。 坚持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动。 着眼全市“一盘棋”,处理好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区域关系,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结合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加大对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两个连片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 坚持在解决“三农”问题的大局中谋划和推动。 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解决农民收入问题这个核心,统筹部署全市“三农”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配套各项政策,全力助农增收。 坚持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动。 用系统思维抓扶贫开发工作,将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外部支持与内生动力相结合、群众勤劳致富与政府帮扶相结合、农民增收与社保兜底相结合,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增强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以限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为核心,科学确立脱贫“摘帽”时间表

  立足重庆市情基础条件和形势任务要求,着眼于更好掌握工作主动权,确定以“2017年底基本完成、2018年‘打扫战场’”为总体目标,进行倒计时安排。2017年底,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脱贫“摘帽”、1919个贫困村全部整村脱贫、165.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2018年巩固扶贫攻坚工作成果。全市各贫困区县紧紧围绕总体目标,分解细化年度任务,量身定做脱贫方案,科学安排脱贫时序。2015年底实现15个非重点区县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和涪陵区、潼南区2个重点区县脱贫“摘帽”,691个贫困村整村脱贫,87万贫困人口越线达标;2016年底实现万州区、黔江区、武隆县等7个重点区县脱贫“摘帽”,885个贫困村整村脱贫,60万贫困人口越线达标;2017年底实现城口县、酉阳县、彭水县等9个重点区县脱贫“摘帽”,343个贫困村整村脱贫,18.9万贫困人口越线达标;2018年解决好局部、个别最困难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打扫攻坚战场,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三、以解决贫困突出问题为重点,精准实施扶贫攻坚举措

   一是着力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重点抓好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确保到2017年,全市行政村通畅率达100%,300户以上的撤并村通达率达100%。加快推进贫困区县及贫困村大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贫困乡镇(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等工程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实现贫困区县乡镇(含场镇)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农村聚居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贫困村通信设施建设,实现移动信号、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建成一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二是着力改善高寒山区贫困落后面貌,加大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力度。 加大差异化补助和梯度搬迁力度,投入财政资金4.26亿元,在落实每人8000元普惠性政策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搬迁贫困户每人再增加2000元补助金。优先实施贫困区县和贫困户搬迁宅基地复垦,建立贫困户复垦周转金制度,贫困户复垦项目入库备案后,按2万元/亩预先拨付区县加快项目实施。加大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力度,实现每户搬迁户有1-2个增收项目。多渠道落实搬迁户必要的“菜园地”。对新增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每个补助特色产业资金10万元。确保3年内实施搬迁30万人,其中贫困户搬迁21.3万人。

   三是着力巩固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大贫困地区、贫困农户产业扶持力度。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扶贫产业,每年安排特色效益农业资金10亿元,产业扶贫资金的70%用于贫困区县和贫困人口。支持贫困区县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中药材加工等为主的特色产业加工项目。支持草食牲畜、茶叶、中药材等重点产业链向贫困区县延伸。3年内在贫困区县发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50家以上,发展农民合作社1.7万家、家庭农(林)场1.2万个。支持贫困区县建设项目用地,对每个贫困区县专项安排2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用于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创新利益链接机制,引导贫困户以农房、土地、林地经营权等入股参与股份合作社,通过“保底分红”等政策,增加租金、股金和薪金收入。推进重庆村游网建设,在100个贫困村建立电商合作社。

   四是着力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加大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帮扶力度。 完善从学前教育至大学到就业全覆盖资助体系。对学前教育、小学阶段贫困寄宿生、初中阶段贫困寄宿生分别每年资助2160元、1000元、1250元。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和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每年资助国家助学金2000元。贫困户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提高到8000元,还款期限延长至20年,享受每年3000元以上国家助学金。国资系统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成立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10000个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整合扶贫、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资源,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给予资助,确保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辍学。全面落实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现就业扶持、创业指导全覆盖。

   五是着力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加大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力度。 建立针对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计划3年投入3.37亿元,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20万因病致贫扶贫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并逐步提高参保缴费资助标准。安排0.9亿元用于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实现贫困户全覆盖。优先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100%。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贫困户家庭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加快贫困区县“医联体”建设、远程诊疗网络建设,健全逐级转诊制度,贫困区县群众县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

   六是着力平衡人均资源占有率,加大人口转移就业力度。 在土地、财政和产业发展政策上给予支持,通过就业等渠道,引导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向大都市区特别是城市发展新区、县城、小城镇梯度转移,3年内转移人口20万人。统筹各类培训资源,重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涉农培训资金65%以上用于贫困区县转移就业和新型农民培训。确保到2017年,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户“1户1人1技能”全覆盖。

   七是着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加大低保“兜底”政策落实力度。 加强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政策有机衔接,实现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调整到230元/人﹒月,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增长机制。计划3年新增投入资金9.9亿元,将全市18.6万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八是着力解决贫困群众发展资金问题,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 建立多层次融资机制。对贫困地区支农再贷款利率在正常利率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安排1.08亿元用于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达到20%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及自主创业的贫困户贷款,实行财政优先贴息,担保费用减免。扩大贫困地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规模。探索农村产权抵押物互助合作保险试点。探索开展大学生创业贷款、农民消费贷款。实施精准扶贫小额到户贷款工程,建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对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等提供风险补偿。推广贫困户农房安全、人身保障等扶贫小额保险产品。

  四、以创新机制凝聚合力为抓手,全力构建大扶贫开发格局

   一是健全完善“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充实全市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市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3名市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增加至39个,修订完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切实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决策部署、沟通协调、检查指导的作用。出台《关于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的意见》、《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以及13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全市形成“1+1+13”的扶贫攻坚政策体系,为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政策支撑。市级部门具体负责项目下达、资金投放、创新引导、检查指导等工作。区县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干部结对帮扶机制。 市级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帮扶贫困县、贫困村;贫困区县选派得力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全覆盖选派驻村工作队;各区县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几”方式,统筹各级干部对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目前,全市选派第一书记2249名,派驻驻村工作队(组)2451个、驻村工作队员17700名,落实结对帮扶干部198929名,实现帮困不漏户、户户见干部。

   三是健全完善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和监管机制。 通过做大增量、盘活存量、提前调度等方式,加大财政扶贫投入。计划3年内新增投入财政资金82.81亿元,其中增量部分67.81亿元,提前调度15亿元。开展贫困区县资金整合试点,对投向贫困区县的扶贫、支农资金和教育、社保、卫生、水利、培训等各类资金,市里统筹切块下达,由贫困区县整合用于扶贫攻坚。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切块备案制、竞争分配制、绩效考评制,完善贫困区县扶贫资金和相关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建立扶贫项目质量终身追究制度,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于扶贫开发。

   四是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机制。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动员、激励、引导机制。强化18个市级扶贫集团力量,对口帮扶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建立“圈翼”帮扶机制,“一圈”20个区县每年拿出财税收入的1%对口支持“两翼”17个区县。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履行扶贫责任,组建4个扶贫集团,集中力量帮扶酉阳、彭水、巫溪、城口等4个重度贫困县,计划3年内筹集24亿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扎实做好渝鲁东西扶贫协作、定点帮扶等工作。加强爱心网站等社会扶贫信息化建设,为贫困群众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搭建起无缝对接平台。目前,通过爱心网站受助的贫困群众已达12724户44338人。

  五、以“三严三实”要求为标准,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赢取扶贫攻坚最终胜利

  坚持把扶贫攻坚行动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主阵地,把“三严三实”精神贯穿扶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 目标要求“更严更实”。 围绕“2017年底基本完成、2018年‘打扫战场’”目标,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量身定做扶贫攻坚方案,不求同步、但求务实,底线是如期完成任务。贫困区县脱贫“摘帽”,必须实事求是,成熟一个摘一个,不搞人为指标,决不允许“揠苗助长”。 考核评价“更严更实”。 研究出台扶贫攻坚工作独立考核办法,把减贫、脱贫、增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作为考核重点贫困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坚持结果导向,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对区县和市级帮扶部门捆绑使用。 干部作风“更严更实”。 落实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实打实”的摸底调查,对每村每户每人的贫困状况都一清二楚,实事求是建档立卡,从市到区县、到乡镇、到村,每一级都有据可查、精确无误。紧密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具体分析各村各户致贫原因,找到科学致富路子,在谋划产业和落实政策上求实。

    攻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