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四项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

11.07.2017  21:05

  一是印发了《重庆市渝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渝北委办发﹝2017﹞8号),各镇街均结合实际编制了河长制实施方案。截至5月31日,22个镇街全部设立河长办,抽调了人员承办具体工作。二是起草了河长会议制度等6个制度,召开了全区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议和河长制工作培训会。三是区河长办人员、办公场所、资金全面落实,区河长办从区级部门共抽调8人专职办公,并落实了办公经费,办公场所面积34.5平方米,区财政局已落实295.8公里的河道划界资金。四是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考核,区河长办严格按照《区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问责制度》明确区级各部门的职责,分解河库保护任务,落实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