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违法建筑作出明确界定

29.12.2014  21:08
华龙网12月29日10时16分讯(记者 周梦莹)今(29)日上午,重庆市开展违法建筑查处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中心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董建国就违法建筑概念作出解读。

据悉,《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的查处,并对违法建筑作出了明确界定,即未经用地或者规划许可擅自修建的建(构)筑物,包括经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或者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对此前有争议的小区业主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形成的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规定》作了明确界定,确定此类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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