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皮书》来了!

21.08.2018  22:12


8月20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皮书(2017.07——2018.06)》。


发布会现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向各界媒体介绍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市委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

据悉,《白皮书》分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深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保障机制日益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基础不断夯实、大事记、典型案例5个方面,全面回顾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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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聚焦我市“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署,切实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使命担当,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为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深入开展


聚焦监督重点,专项助推公益诉讼全面开展

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部署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

聚焦长江流域、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

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整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全市各分院、基层院针对区域特点和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积极开展各类“小专项”行动。第二分院部署开展保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第三分院部署开展保护“三山两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第五分院部署开展“同饮一江水、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荣昌区检察院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数据板

目前,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共

1

摸排线索371件

2

立案278件

3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5件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万鄂湘副委员长来渝视察时专门听取了这项工作汇报,并给予肯定。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


第一分院在辖区部署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网络外卖平台监管以及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梳理案件线索20余件,向当地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份。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

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治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第一分院部署开展“企业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骗取退税补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梳理该类职务犯罪案件42件46人,依法运用诉前程序向税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相关部门已按照要求启动核查追缴程序;第五分院组织开展“宜居新乡村、检察公益行”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紧扣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监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强化统筹攻坚,专案带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全市检察机关以专案办理为重要抓手,认真摸排线索,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建立全市检察机关“3•30”公益诉讼工作年度例会制度,总结通报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有力推动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 召开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评估会,集中统一甄别案件线索,从中确定5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发挥专案办理的典型带动作用。

● 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攻坚月”活动,坚持全面履职与专案办理相结合,集中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

全面履行职能,实现“三个效果”统一

紧紧围绕公益保护目标,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全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各领域、各办案单位实现诉前程序案件全覆盖。


重庆检察公益诉讼一年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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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保障机制日益完善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营造良好政治环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同志多次听取市检察院工作汇报,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 2017年12月,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 2018年1月,市委召开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代表市委出席会议并讲话。

● 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积极构建党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体制,形成良好政治氛围。全市各区县检察院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沟通,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已有18个区县党委、政府、人大专门制定或联合发文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或决定,明确党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地位,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内部管理协作机制,协力发挥检察职能

市检察院在全市建立运行“线索统一管理、案件统一审批、力量统一调配”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确保公益诉讼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内设机构之间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办案联动,构建公益诉讼部门主导、各业务部门积极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 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均建立台账,并层报市检察院实行统一管理,对线索推进的各环节实施监管督导

● 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案件,须报上一级院审批,从严把握检察建议质量。


● 市检察院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明确司法警察在公益诉讼案件中协助现场保护、调查取证、诉讼出庭、文书送达等职能职责。


● 制定下发《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推行“现场送达、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的通知》,突出法律监督的司法属性和现场送达、公开宣告、释法说理、听取意见、签收告知等程序职责。


● 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派出检察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派出检察室积极配合公益诉讼部门开展公益诉讼,主动与基层行政机关对接建立公益诉讼线索信息共享和移送机制,全面、及时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协助调查取证、宣传公益诉讼职能职责、积极投入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等提出要求。

建立外部协作机制,汇聚公益保护合力

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主动走访有关单位,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会商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 市检察院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对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结果反馈、联席会议等作出全面规范,建立了信息共享、违法预警、联合调查、专项行动、法律培训、联席会议等系列协作机制。

检察公益诉讼基础不断夯实


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 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办案实务能力培训,通过课堂培训、庭审观摩、案件演练等方式,强化以案带训、以案促学,加快提升业务能力,为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打造了一批骨干力量。

● 优化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各级院均设立相对独立、固定的公益诉讼机构或组织,以专职检察官为龙头,承担办案、指导等职能;着力充实公益诉讼专业队伍,现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队伍共有198人,占全市检察干警人数的5.22%。

● 启动建立全市公益诉讼人才库和公益诉讼专业团队,发挥骨干人才的中坚带动作用,为统一调配全市办案力量提供人才保障。

● 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将大数据信息平台、无人机取证等先进科技手段运用到办案实践中,不断提高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能力

● 积极借助“外脑”力量,启动全市公益诉讼辅助专家库建设,从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选聘各领域专家建立公益诉讼辅助专家库,为公益诉讼开展提供专业支持。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逐步深入人心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谋划“检察开放日”“公益诉讼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灵活运用“两微一端”平台、传统报刊等多种媒体途径,开展多维度、立体化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数据板


2018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累计举办各类宣传活动92场次,参加干警649名,设置集中宣传点103个,发放宣传手册和各种宣传资料33434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829人次,发布各类宣传稿件152篇,现场受理群众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7条;摄制公益诉讼专题宣传片、微视频等,在互联网、重庆检察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市检察院建立“重庆检察官方微信公益诉讼举报平台”,优化举报操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管理;专题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集中宣介环保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等公益诉讼宣传信息160余篇,累计阅读量超2.5万人次。


●  大渡口区检察院依托“莎姐”法治宣讲团,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及工作情况。


●  巴南区检察院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与巴南电视台合作,全文发布奖励制度,形成专群共进的工作态势。


●  璧山区检察院加强与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的工作联系,将公益诉讼纳入全区普法宣传计划,通过授课宣讲等方式,向基层行政机关及群众宣传公益诉讼制度。

●  开州区检察院制定《公益诉讼联络员管理办法》,首批聘用60名群众联络员,加强对“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的公益宣传。


●  酉阳县检察院在乌江、酉水河、阿蓬江沿线聘任6名船夫、沿岸百姓为公益诉讼“水上哨兵”,发挥当地群众便于发现河流污染、非法挖沙等案件线索的优势。


● 宣传报道的荣昌区检察院办理的我市首例提起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秀山县检察院办理的我市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黔江区检察院“背篓检察官”等,引起社会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