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四抓”强化环境安全工作

18.07.2017  23:23

  一是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环境安全是政治大事、民生要事,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坚持把环境安全与环保业务同部署、同计划、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实行全过程管理,保证环境安全责任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二是抓管理,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环境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考评,将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履职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倒逼责任落实。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今年以来,开展环境安全专题教育8场300余人次,签订环境安全责任书32份。

  三是抓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和档案痕迹管理,实行隐患排查、问题建档、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突出抓好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污染防治、环境执法、固废管理、辐射管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尤其注重汛期环境安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和预案“五落实”。

  四是抓规范,强化治标治本。建立健全环境安全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切实落实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风险防控措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物资贮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